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加快新闽菜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餐饮业限额以上企业突破2000家,力争全省餐饮业年收入超3000亿元。
《方案》提出,创新金融信贷服务。加强与国内新消费基金合作,推动设立福建省餐饮业投资基金和预制菜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投资机构来闽投资闽菜项目。大力发展闽菜产业供应链金融,开发金融专项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探索推出面向闽菜产品、原材料等方面的保险产品,引导闽菜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新闽菜影响,持续提升新闽菜形象,把新闽菜产业打造成优势特色富民产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创新发展、务实求效”的总体思路,实施加快新闽菜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不断推进闽菜产业品牌化、特色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省餐饮业限额以上企业突破2000家,力争全省餐饮业年收入超3000亿元。
(一)提升新闽菜核心竞争力。壮大新闽菜产业集群,重点培育8家全国知名龙头餐饮企业,形成一批跨省、跨境经营的闽菜连锁企业;建设15个省级预制菜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涵盖生产、冷链、仓储、流通、营销等环节的品牌企业;打造30个省级特色美食街(城),提升改造一批高品质餐饮街区。
(二)提升新闽菜“福味”内涵。宣介推广新闽菜100道名菜、100道名小吃、100家名店、100位厨星;发挥闽菜文化博物馆等平台阵地作用,建设一批具备浓郁闽味文化和菜肴特色的“闽菜馆”。
(三)提升新闽菜产学研销体系。建立完善闽菜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闽菜研究发展平台,传承创新闽菜技艺,培训闽菜厨师1万人次以上;推动市场化方式设立餐饮消费投资基金,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系列展销活动,提升新闽菜市场占有率。
(四)提升新闽菜知名度和美誉度。挖掘梳理闽菜历史文化渊源,讲好美食文化故事,打造国内外知名闽菜美食IP,掀起了解新闽菜、品尝新闽菜、推崇新闽菜的美食时尚热潮,让更多闽菜精品惠及百姓生活。
二、主要任务
(一)展示闽菜新面貌
1.开展系列评选。突出“福”字当头、体现八闽风味,支持重点行业协会、权威机构开展新闽菜(名菜、名小吃、名店、厨星)系列评选活动。持续组织开展福建省美食街(城)认定工作,支持各地提升改造一批餐饮街区。围绕打造“八闽全福宴”品牌,引导各地评选一批特色菜品,开展“一县一桌菜”推广行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民政厅、文旅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有关内容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打造美食名片。支持开展新闽菜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借助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的传播渠道,全方位打造“山海融合·敢为天下鲜”闽菜名片。制作一批适合长期推广的闽菜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资料,包括一部闽菜宣传片、一档闽菜栏目、一本闽菜典故、一张闽菜美食地图、一套闽菜伴手礼等。支持福州市、泉州市等地申报创建“世界美食之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旅厅、广电局)
3.挖掘多元特色。引导全省重点餐饮企业和“闽菜馆”在传承闽菜风味的基础上,吸取流行菜系元素及地域特色,不断推出适合各类消费群体的新闽菜菜品,同时通过菜单设计、菜肴设计、店堂设计、形象设计等,提升新闽菜文化品味和氛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
(二)拓展闽菜新市场
4.举办展销推介活动。利用福品博览会、渔博会等展会,策划举办新闽菜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建设闽菜交易平台。借助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世界中餐业联合会资源,组织开展闽菜主题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等闽菜推介活动,推动闽菜进机关、进企业、进景区、进酒店、进商超、进社区、进食堂、进机场、进高速等,并带动闽茶、闽酒、闽菜原辅料、闽菜餐具等产品拓展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供销社、交通运输厅、文旅厅、机关管理局,省委军民融合办)
5.扩大闽菜市场份额。大力支持闽菜餐饮企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杭州等国内重点城市及境外开设餐饮门店,建设更多特色“闽菜馆”。鼓励重点餐饮企业在省外建立生产基地和加工配送中心,逐步发展壮大成为跨省、跨国的企业集团,带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供销社、外办)
6.深化闽菜对外交流。支持在省内举办各类国际性美食交流及榜单发布活动,支持各地和餐饮行业协会到省外及世界各地举办闽菜交流、展示和培训活动。鼓励向海外,特别是闽籍华人华侨聚集地区输出闽菜厨师,加强对外派厨师的联系与服务。利用各类经贸团组赴境外经贸交流机会,开展闽菜烹饪表演和宣传,提高闽菜的国际知名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人社厅、外办)
(三)激发企业新活力
7.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用好新闽菜发展联盟平台,培育一批地方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社会影响较大的餐饮龙头企业。支持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和跨地区连锁经营的餐饮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创新技术。推动有条件的餐饮龙头企业上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
8.打响闽菜餐饮品牌。支持闽菜申报各级非遗名录,引导闽菜企业加强品牌创建、运用和保护,打造国内外知名闽菜品牌。支持闽菜企业参与“中国餐饮100强”“中华老字号”等评选活动,推动更多闽菜企业入选“米其林”“黑珍珠”“金梧桐”等权威美食品牌榜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
9.提升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对餐饮设施设备进行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品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提升客户消费的便利性和体验感;加强内部流程管理及对连锁门店的监测统计,提升管理效率和经济价值。(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预制菜新突破
10.壮大预制菜产业集群。支持福州在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国家级预制菜产业示范园;发挥福建海洋经济优势,在福州马尾、连江、福清,漳州东山、诏安,泉州石狮、晋江、南安,宁德蕉城、霞浦、福鼎,莆田秀屿,平潭等地发展以水产品为重点的预制菜产业基地;发挥福建食品加工业的产业链优势,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厦门同安、南平光泽、泉州洛江、莆田城厢、龙岩新罗及长汀等发展以肉产品为重点的预制菜产业基地;发挥福建森林资源大省优势,在漳州、南平、三明、龙岩等地建立发展以蔬果净菜及食用菌为重点的预制菜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
11.培育预制菜示范企业。培育一批涵盖生产、冷链、仓储、流通、营销等环节的预制菜示范企业,积极拓展“一菜一品一产业”,推动优质食材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全产业链发展。培优扶强一批预制菜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闽菜创新研发及闽菜工业化生产、标准化转化。指导优质企业申报欧美和东盟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认证,推动闽菜预制菜走出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12.建设预制菜研发平台。支持预制菜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建立预制菜联合研发平台,以佛跳墙、土笋冻、大黄鱼等经典闽菜、小吃、食材为基础,重点推进预制菜新形态新品类等系统性研究。支持研发预制菜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装备,开发预制菜新厨具、新餐具、新包装。(责任单位:省工信厅、教育厅、科技厅、海洋渔业局、商务厅、供销社)
(五)树立小吃新标杆
13.打造“中国小吃之都”。借助沙县小吃闻名全国的独特优势,带动吸引全国小吃汇聚沙县,支持沙县打造中国小吃聚集地,小吃赛事、论坛、活动承接地和美食体验、康养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旅厅)
14.扩大小吃产业交流。积极争取将沙县小吃旅游文化节升格为中华名小吃博览会,举办全国性小吃产业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国家级烹饪大师以及全国名菜、名店、名小吃系列竞赛、评选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旅厅、人社厅)
15.提升小吃产业水平。着重从提升产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等五个方面发力,大力推动沙县小吃、闽南小吃、福鼎小吃、建瓯小吃、仙游小吃等地域特色小吃产业发展。加快闽系小吃企业全国网点布局,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产业链、贯通供应链,吸引更多加盟商,扩大闽系小吃品牌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改委)
(六)培育闽菜新人才
16.推动产教融合发展。支持各类院校开设食品、烹饪、餐饮服务、供应链管理等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引导课程设置与市场接轨,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人才。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与各类院校搭建教学与实训基地,培育现代学徒制度,创新教学模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商务厅)
17.建立技能培训平台。统筹利用各类社会培训资源,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支持开展餐饮企业品牌运营和烹饪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品牌运营和技艺创新等能力。支持举办各类烹饪职业技能大赛,搭建闽菜厨师就业创业平台,鼓励闽菜厨师开办农家乐等创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人社厅)
18.强化人才激励。完善闽菜从业人员多层次评价体系,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程序申报“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人社厅、总工会)
(七)构建闽菜新生态
19.推动闽菜传承创新。鼓励成立由知名学者、名师名厨、企业高管等组成的闽菜大师工作室,系统研究闽菜技艺,促进闽菜守正创新,打造一批闽菜研究发展基地。支持老字号闽菜餐饮企业在传承闽菜技艺和弘扬文化内涵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研究、传承和创新闽菜文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教育厅、文旅厅、人社厅)
20.制定闽菜标准规范。鼓励有关餐饮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闽菜标准化研究制定工作。重点围绕技术、服务、管理等领域,制定闽菜餐饮行业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科技厅、商务厅、教育厅)
21.推动闽菜融合发展。积极推动闽菜与文化、旅游、养老等行业融合发展,构建多业态、多领域、多品牌闽菜发展矩阵。支持老字号、非遗、特色网红等类别餐饮门店线上线下融合,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助推城市商圈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旅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
(八)助力闽菜新发展
22.创新金融信贷服务。加强与国内新消费基金合作,推动设立福建省餐饮业投资基金和预制菜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投资机构来闽投资闽菜项目。大力发展闽菜产业供应链金融,开发金融专项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探索推出面向闽菜产品、原材料等方面的保险产品,引导闽菜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3.政银企协作兴商惠民。鼓励各地与互联网平台及银行合作,通过开展发放餐饮消费券、减免交易手续费、返佣激励等活动,激发百姓消费热情,推动闽菜餐饮行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
24.优化餐饮业营商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监管效能,着力破解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增加餐饮业经营者负担的问题,做好餐饮街区的水电气等配套管理服务。各餐饮经营主体要切实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住建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市县联合、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点面结合、有统有分,推动各地新闽菜协同发展、差异化发展。省商务厅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二)强化政策支持。每年安排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闽菜产业发展,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加快推动形成新闽菜产业大发展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掘新闽菜在文化传承、活动推广、菜品创新、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亮点,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四)凝聚行业力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凝聚行业商协会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餐饮(烹饪)、预制菜和其他相关社团组织在推动产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标准化建设、开展人才技能培训、传播新闽菜文化、拓展国内外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新闽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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